在辦公數字化程度越來越高的今天,電子文件往來已是工作日常。為了保證電子文件的有效性,給文件加蓋電子印章成了很多人的選擇。但你知道嗎?隨手用 PS 或掃描生成的 “電子印章”,可能讓你面臨牢獄之災。
這種看似便捷的電子簽約方式,不僅不具備法律效力,還可能涉嫌偽造印章。電子簽約受法律保護的前提是遵循法定流程,而 PS 制作的電子印章顯然不在此列。
PS 或掃描制作的電子印章與合法電子印章有本質區別:前者只是一張普通的電子圖片,后者則是與數字證書結合的產物,包含用戶身份信息、簽署意愿、簽章時間等完整數據,并且具備防偽防篡改功能。雖然肉眼難辨,但通過專業驗簽平臺,真假立刻現形。
我國《電子簽名法》明確,合法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強調其基于可信密碼技術生成。而使用 PS 等手段制作印章,不僅不受法律保護,還可能觸犯《刑法》。《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國家機關、公司、企業等印章,將面臨刑事處罰,情節嚴重的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現實中的案例發人深省:曾有打印店老板用 PS 技術多次為客戶復制某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加蓋在車庫買賣協議和收據上,最終客戶因合同詐騙罪被判刑,打印店老板也因偽造公司印章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印章是身份的重要證明,受法律嚴格保護,偽造印章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日常生活中,切勿為圖方便用 PS 制作電子印章,處理公文、合同等文件時,一定要選擇國家認可的第三方電子印章平臺申領合法合規的電子印章,這樣才能確保電子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保護自身權益。